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浙江杭州,成立于2004年8月18日,并于2016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016)。
 
浙商银行成立至今凭借符合中国商业银行发展方向的战略定位,市场化的灵活机制,独具特色的业务模式和高效稳健的运管能力,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成长迅速、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截至7月末我行已设立(筹建)260家分支机构,实现了对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以及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有效覆盖。在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2019年“全球银行业1000强”榜单中,浙商银行排名98位(以总资产计),中诚信国际给予浙商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最高等级AAA主体信用评级。
 
浙商银行西安分行于2008年5月29日正式开业,是浙商银行在西北地区设立的第一家分行。开业以来始终坚持“打好基础,稳步发展”的经营思路,明确市场定位,致力打造灵活创新、务实协作、客户为先、人本关爱的企业文化,树立员工是银行最宝贵财富的理念,尽最大可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平等沟通交流机制。现因分行转型发展和人才储备需要,面向社会诚聘金融英才。我们将为每位加盟的员工构建良好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提供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和专业人才加入,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信负责,勤奋务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良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廉洁自律,品行作风良好,团结合作意识强;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原则上应聘分行部门负责人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他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具有3年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全职工作经历,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业务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及良好的沟通、协同能力;
(七)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与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
(八)符合浙商银行亲属回避的要求。
 
二、需求职位及职位条件
 

招聘机构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岗位要求

招聘人数

西安分行

公司业务营销

部门

负责人

1.原则上具有5年以上的商业银行市场营销或信贷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2.对实体经济、民营企业、新兴行业、产业集群等类型客户较为熟悉或资源丰富的优先;

3.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团队建设和管理的基本能力,能够自成建制者优先考虑。

3-5

西安分行

公司业务营销

部门

公司业务

客户经理

1.原则上具有3年以上的商业银行公司业务营销经历;

2.熟悉公司银行业务,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良好的客户基础;

3.工作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10

西安分行

小企业业务营销

部门

小企业业务

客户经理

1.原则上具有3年以上的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工作经历,有一定的小企业及零售客户基础;

2.具备小企业客户服务经验或物流贸易融资业务经验,熟悉相应产品和业务流程,有一定的产品创新能力和风险识别、控制能力;

3.工作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

西安分行

零售业务营销

部门

零售业务

客户经理

1.原则上具有3年以上的商业银行零售业务营销从业经历;

2.热爱零售业务,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客户基础及市场开拓能力;

3.工作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

西安分行

合规部

法律审查岗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原则上具有3年以上的商业银行法律审查相关从业经历;

4.工作作风严谨,人品端正,从业期间未发生过重大违规事项;

5.工作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1

西安分行

授信评审部

公司业务

主审

1.原则上具有3年以上的商业银行授信相关从业经历,金融、法律相关专业者优先;

2.具备较好的财务分析能力,熟悉税收、金融、法律等方面知识,有较强的逻辑分析、综合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

3.工作作风严谨,人品端正,有较好的统筹协调、沟通和学习能力;

4.工作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1


三、报名方式

(一)方式1(电脑端):登录浙商银行招聘门户网站http://zp.czbank.com.cn,进行简历完善并对照岗位投递简历;
(二)方式2(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行微信公众平台“浙商银行微讯”,并发送“招聘”二字获取简历填写链接。

四、应聘须知

(一)经初审合格者将通知面试,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相关证书资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有任命文件、职称技能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二)我行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应聘联系电话:张女士,029-61830420,15902998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