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按照“公开公平,凡进必考、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2018年业务操作岗聘用制员工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32名。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如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犯罪前科、违法违纪行为、不良嗜好等;
3.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
4.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之间(1986年5月14日—2000年5月13日出生);
5.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和具有商业性金融机构、经济部门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
6.应聘哈尔滨中心支行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市地中心支行、县支行需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应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
7.专业对口。应聘会计核算、国库核算岗位要求会计相关专业;应聘支付结算、货币发行、征信、外汇管理岗位要求经济、金融、会计、计算机相关专业;应聘科技岗位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应聘文电综合岗位要求经济、金融、会计、中文、法律相关专业;
8.符合亲属回避原则。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将与各自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双休。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按各地社保部门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上岗,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采取免费报考的方式。
(二)本次考试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对于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提供信息或材料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