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银行系统2017年业务
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3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的单位为吉林省内人民银行系统各分支机构,招聘岗位包括守库押运、征信管理、国库核算、支付结算、计算机、外汇管理、货币金银等业务操作岗。具体用人单位、岗位、人数见《吉林省人民银行系统2017年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简章》(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守库押运岗位:主要面向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公安院校毕业生,大专院校体育相关专业毕业生。
其他业务操作岗位:报考长春中心支行相关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地市中支及县级支行相关岗位,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大专以上学历应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验证报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可靠,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
3、符合亲属回避原则。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担任各级分支行**职务的人员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其配偶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如同胞兄弟姐妹、叔嫂等关系);近姻亲关系(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
4、守库押运岗位:年龄在20周岁至32周岁之间(出生日期间为:1984年8月28日至1997年8月28日);适合男性;身体健康,无肢体残疾,单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0.8,无听力障碍;
其他业务操作岗: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之间(出生日期间为:1984年8月28日至1999年8月28日);身体健康;原则上要与所聘岗位专业对口。
支付结算、国库核算岗位:经济金融、会计相关专业;
外汇管理、征信岗位:经济金融、计算机相关专业;
计算机岗:计算机相关专业;
货币金银岗位:适合男性,经济金融、会计、统计、计算机、与人民银行履职相关的管理类专业。
5、在拟招聘岗位正常履职的其他条件。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者通过登录智联招聘长春频道,网址(http://special.zhaopin.com/2017/cc/zgrm082462),按要求进行报名。本次招聘只接受通过该网站公布的报名方式报名的应聘人员简历,其他报名方式无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0:00-2017年9月6日24:00。为方便考生了解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报名页面将于每天17:30及时更新各岗位累计报名人数。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领取准考证,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通知。
五、考试
考试环节包括笔试、体能测试(仅守库押运人员)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设置**分数线。考试时间120分钟。考场、考号随机安排。
2、笔试注意事项:参加笔试的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未带相关证件取消考试资格)、2B铅笔3支、中性碳素笔2支、橡皮。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仅守库押运人员参加)
1、体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是否具备从事守押工作岗位基本体能素质,测试内容为2000米长跑、100米短跑、立定跳远和1分钟俯卧撑。测试实行百分制,四个测试项目各占25分,满分100分。体能测试设置**分数线。
2、体能测试注意事项: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需自带运动服及运动鞋,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无身份证件原件不可进场)。复转军人或退役士兵需携带转业军官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未带相关证件取消考试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守库押运岗综合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未入围者,不再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分为心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和聘用
综合考生的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仅守库押运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及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总行备案。具体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一)体检
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二)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在原服役部队、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学校的表现进行考察和政审,并通过公安部门的全国网上追逃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统一排查。
(三)补录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招聘指标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用人单位与拟聘用员工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聘用合同期限五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待遇构成
(一)聘用制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聘用制员工工资与单位层级、员工学历等相关,第一年工资2000-3000元/月不等,转正后,定期调整工资标准。
(二)用人单位按国家和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三)聘用制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根据本人试用期满后拟初定的岗位等级,按不低于同条件人员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确定。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凡考生有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三)本公告的报名方式是应聘人员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通过其他任何方式投递的报名信息均无效。
(四)未尽事宜由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431-88926500转87823